据相关讯息了解到,今年以来,LED灯具产品遭遇欧美等国家和地区通报就达到3起,其中主要原因为LED灯具在无隔离变压器条件下使用易过热,容易引发火灾;灯具结构设计不合理,易发生短路,造成产品过热,致使用者灼伤以及灯的次级线圈与主体金属相接触,易引起触电的情况,那么频频出现此类事件,我们的检验监管部门是否会有新的举措?
灯具出口屡遭通报分析问题出在哪?
生产企业准入门槛低,对国外标准不熟悉
生产企业技术能力参差不齐,主要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对诸如国际标准IEC62560:2011以及相应的国家标准《关于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GB24906-2010)认识不深,产品出口后遭遇国外通报的现象时有发生。
企业质量意识有待加强,产品缺乏质量保障
欧盟金融危机以来,不少企业纷纷转向以中低端产品为主的中东、南美、东盟地区。这些新兴市场由于市场准入门槛低、政府监管不到位、对产品没有质量认证等要求,缺乏质量追溯体系,降低了出口LED灯具的整体质量。
检验检疫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对LED灯具产品需进行风险分析,由于该类产品刚列入法检目录,目前采取过渡期的政策,因此对LED灯具的检验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
给检验监管部门的三大建议:
适当设立生产企业准入门槛,加大对标准的宣贯力度
通过产品功能和结构,出口国家和地区等风险的分析,运用分类管理思想,对部分高风险企业设立准入门槛。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等方面进行源头控制,要求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认证,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同时,主动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对企业宣贯新版LED灯具标准。
提升质量意识,加强市场整顿
检验检疫部门应结合新的分类管理办法,针对LED产品设计缺陷、使用低等级材料等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停止出口,努力提升企业质量意识,鼓励企业提倡自主品牌生产,促进优质的LED灯具产品走出国门。
摸清企业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
争取在过渡期内及时摸清辖区内企业情况,产品类型,出口分布等信息,做好提前准备,同时联系检测实验室帮扶企业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加大对退货产品的核查,有效保障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