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辞海》中“照明”解释如下:利用各种光源照亮工作和生活场所或个别物体的措施。其中利用太阳和天空光的称“天然采光”,而利用人工光源的称“人工照明”。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经济、文化和物质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把光理解成一种功能照明来使用,更希望能通过它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工作环境。具体的讲,一方面要满足人们基本的生活、工作需要,即光环境达到一定的照度、亮度分布及色彩显示等必要的条件;另一方面人们也要求创造更加舒适、美观的生活空间。
在现代城市中,“人工照明”为我们的生活创造了神奇的“不夜城”。“人工照明”,不仅满足了夜间的照明,而且在现代建筑的室内外环境艺术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商场、酒店、体育场馆、舞台或其他公共场所,从室内到室外,从商铺、餐馆、家居到园林街景,灿烂辉煌、五彩缤纷的“人工照明”到处都在展示着它迷人的魅力,为我们的生活创建了如诗如画般的意境。
但相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然采光”,“人工照明”是需要以消耗能源为代价的。现今,城市为展现自身的形象,为人们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光环境,促进商业和旅游业的发展等方面,实施大规模的照明亮化工程。照明灯具的使用数量越来越多,其用电量占城市的总用量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快速的经济发展需要更多更充足的电力供应和消耗,使得电力的供求之间矛盾重重。电力供应紧缺局面很难在短期内得以缓解,发展与节约并重,已经成为经济建设必然的发展方向。此时,节能减排也成为了我们的必然选择。
但并不是说为了照明节能就不顾照明效果,盲目地减少照明灯具的使用。如今,城市照明的地位和作用越发重要,“人工照明”已是扩展建筑审美内涵,改善人们的生活、工作环境的重要手段。面对这照明效果与照明节能的矛盾,我们要找出它们的平衡点。就如马克思主义所说的,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只要矛盾双方处于平衡、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就会展现出和谐状态。照明应用也是如此,只有当效果与节能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才能做到真正的美观与环保的和谐统一。
要取得照明效果与照明节能的平衡点,就要重视照明设计的作用。恰当的照明设计能让项目体现出美好的效果,同时达到避免“光”浪费的节能目的。
在一个项目的照明设计中,首先要确定好该项目应当表现出什么样的效果或主题,然后再考虑照明设计的照度或亮度标准。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其次,要选最佳的照明方式。夜景照明的方式有轮廓照明、泛光照明、内透照明等多种方式。应根据不同被照对象选择最适合的照明方式,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照明的质量避免造成无谓的能源浪费。例如在玻璃幕墙建筑立面如果使用投光照明方法的话,不仅浪费了能源,而且没有照明效果,反之,如果是适当的使用内透方式进行照明的话,既体现出了建筑的结构特点也达到了相对的节能效果。
再次,要选用适当的照明产品。选用高光效节能电光源和高反射系数的灯具是降低照明用电的核心。光源的产品有很多,不同的产品类型都会有其优点和缺点的特性。例如高压钠灯的高光输出与低显色特性,白炽灯的高显色性和低光输出特性,这些都是在照明设计中的关键,只有结合照明产品的特性并加以合理运用,这样才能在效果与节能中得到最好的平衡。
此外,应选择合理的照明配电系统,以提供较稳定的电压,减小电压偏移,既保证良好的视觉条件,提高光源寿命,又节约电能,提高照明线路的功率,降低电网照明线路的电能损耗。
视觉是人的第一感知能力,而视觉的产生就是源于物体对光的反射及视觉器官对光的接收和分析传递;就人的视觉来说,没有光也就没有一切。美国建筑设计师路易斯·康说过:光是有情感的,它产生可与人合一的领域,将人与永恒联系在一起。它可以创造一种形,这种形是用一般造型手段无法获得的。在电力供应紧缺的今天,我们必须找到照明效果与照明节能的平衡点,只有这样,才能延续我们璀璨缤纷的“不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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